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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织密四级网格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3-02-0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王晓青 刘本娥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要求,沂水县农业农村局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及生产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县级监管机构。县里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落实。整合全县农业系统执法力量,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执法人员45名。下设6个执法中队和4个科室,配备7辆执法专用车辆,执法人员分区域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检查、案件报批、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在全县18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18个乡镇监管机构在保障“五有”条件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六落地”,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技术推广、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积极推进省级乡镇标准化监管站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设有7个典型(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完善村级监管队伍。制定下发《2022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选聘及管理办法》,每个行政村和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实现行政村村级全覆盖。2022年全县聘用监管员1065人,每村建立一处村级监管员服务站点,市县财政列专项经费用于监管员工作补助。村级监管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巡查基地、园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督促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完成省市县抽样监测;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协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增强生产主体自我监管意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项目资金,在18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34处,农残速测员培训上岗,全面落实上市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自律性检测;其他无检测条件的生产主体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方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乡、村、生产主体”四级监管格局实现了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的责任。近日,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骨干监管人员”“过硬监管人员”的通知》,沂水县6名同志被评为第一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骨干、过硬监管人员”,其中县“骨干监管人员”1人、乡镇“过硬监管人员”5人。
  □王晓青 刘本娥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要求,沂水县农业农村局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及生产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县级监管机构。县里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落实。整合全县农业系统执法力量,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执法人员45名。下设6个执法中队和4个科室,配备7辆执法专用车辆,执法人员分区域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检查、案件报批、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在全县18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牌子,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18个乡镇监管机构在保障“五有”条件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六落地”,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技术推广、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积极推进省级乡镇标准化监管站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设有7个典型(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完善村级监管队伍。制定下发《2022年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选聘及管理办法》,每个行政村和居委会至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实现行政村村级全覆盖。2022年全县聘用监管员1065人,每村建立一处村级监管员服务站点,市县财政列专项经费用于监管员工作补助。村级监管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巡查基地、园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督促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完成省市县抽样监测;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协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增强生产主体自我监管意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项目资金,在18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34处,农残速测员培训上岗,全面落实上市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自律性检测;其他无检测条件的生产主体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方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乡、村、生产主体”四级监管格局实现了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的责任。近日,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骨干监管人员”“过硬监管人员”的通知》,沂水县6名同志被评为第一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骨干、过硬监管人员”,其中县“骨干监管人员”1人、乡镇“过硬监管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