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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2023年1月1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01-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关于批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由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德州市引黄干渠保护条例》,由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由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