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四类项目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022-11-03 作者: 王建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建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组织管理、评标组织、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等为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等进行了规范。《办法》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适用范围,规定四类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列入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重大项目名单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主要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采购;招标人自愿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
  在评标组织方面,《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场地保障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数据交互标准和场地设施标准,建设管理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各市按照标准要求做好系统对接和配备场所设施。
  《办法》还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行政监管、投诉处理等工作由项目主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做好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投诉处理。
  □记者 王建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组织管理、评标组织、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等为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等进行了规范。《办法》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适用范围,规定四类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列入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重大项目名单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主要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采购;招标人自愿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
  在评标组织方面,《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场地保障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制定全省远程异地评标数据交互标准和场地设施标准,建设管理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各市按照标准要求做好系统对接和配备场所设施。
  《办法》还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行政监管、投诉处理等工作由项目主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做好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