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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多措并举促消费保增长惠民生

2022-07-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庞志伟
  
  今年以来,针对疫情对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菏泽市委“六个新菏泽”建设总体布局,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多措并举创新政策实施,在拉动经济增长、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落实租购并举,提高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受疫情影响,菏泽租房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下降,以往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对市民租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有所减弱。为此,中心将市区租房提取限额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县区由12000元提高至15000元,进一步减轻了缴存职工租房消费压力,有力落实了国家租购并举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为1190名职工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累计提取金额1600万元。
  推进助企纾困,实施企业阶段性缓缴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菏泽实际,出台多项阶段性缓缴政策。从4月25日起至2022年底,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业企业,依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企业职工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5月26日,菏泽将缓缴企业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同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予以“不计逾期、不上征信”的政策支持,为全市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注入公积金力量。截至目前,已有5家经营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金额68.63万元,缓缴人数157人。
  支持刚需消费,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进一步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刚性消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自今年4月1日起,将现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5+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经综合各方因素考虑,“n”值暂定为8,有力破除了原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节系数固化、灵活性较差、难以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的限制。自政策实施以来,平均每笔贷款提高了2.8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人群刚性住房需求作用更加明显。
  提升放款速度,取消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为保障菏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科学合理调度资金,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实施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即实时放款,有力提升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回款速度,大大缓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局面。
  聚焦新就业形势,将“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业态、新市民群体的支持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平台经济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广度和深度。
  体现拥军政策导向,将退役军人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根据前期调研,对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常住地为菏泽市的退役军人,按照自愿缴存的原则,依申请给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登记手续。退役军人可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菏泽市缴存账户,并且转入金额可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切实增强退伍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拉动住房消费,阶段性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凡在菏泽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和新市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庞志伟
  
  今年以来,针对疫情对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菏泽市委“六个新菏泽”建设总体布局,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多措并举创新政策实施,在拉动经济增长、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落实租购并举,提高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受疫情影响,菏泽租房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下降,以往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对市民租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有所减弱。为此,中心将市区租房提取限额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县区由12000元提高至15000元,进一步减轻了缴存职工租房消费压力,有力落实了国家租购并举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为1190名职工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累计提取金额1600万元。
  推进助企纾困,实施企业阶段性缓缴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菏泽实际,出台多项阶段性缓缴政策。从4月25日起至2022年底,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业企业,依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企业职工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5月26日,菏泽将缓缴企业范围扩大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且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同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予以“不计逾期、不上征信”的政策支持,为全市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注入公积金力量。截至目前,已有5家经营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金额68.63万元,缓缴人数157人。
  支持刚需消费,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进一步加大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刚性消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自今年4月1日起,将现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5+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经综合各方因素考虑,“n”值暂定为8,有力破除了原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节系数固化、灵活性较差、难以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的限制。自政策实施以来,平均每笔贷款提高了2.8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人群刚性住房需求作用更加明显。
  提升放款速度,取消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为保障菏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科学合理调度资金,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实施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即实时放款,有力提升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回款速度,大大缓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局面。
  聚焦新就业形势,将“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业态、新市民群体的支持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平台经济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广度和深度。
  体现拥军政策导向,将退役军人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根据前期调研,对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常住地为菏泽市的退役军人,按照自愿缴存的原则,依申请给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登记手续。退役军人可将在部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菏泽市缴存账户,并且转入金额可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切实增强退伍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拉动住房消费,阶段性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凡在菏泽市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和新市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