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出差,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5-06-05
作者:
来源:
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 马巾茹 刘超青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9年进入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不超过连续6个月出差外地,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合理安排的出差安排,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024年4月19日,某公司安排李某出差并发出出差安排通知书,出差期间享受与原工资同等薪资标准;每月定期安排回家,公司报销差旅费用;公司提供免费食宿。4月21日,某公司再次向李某发送出差安排通知书,拨打电话未接通。4月22日又向李某发送出差安排通知书,李某表示不能报到。4月22日某公司经过工会程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2024年4月23日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李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裁决某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被仲裁裁定驳回。李某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出差,某公司安排李某前往某地出差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某公司在出差通知中表明,安排李某出差时间5个月,出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原工资同等薪资标准,每月定期安排回家,公司报销差旅费,提供免费食宿。该安排未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且在薪酬、食宿、差旅费报销方面均提供了合理保障,属于合理用工安排。
李某未遵守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某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通知工会就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解除时间与解除依据向工会做了说明,工会批准同意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某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程序。李某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签订,便要依约履行,随意拒绝公司的合理用工安排,可能导致公司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巨野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9年进入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某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不超过连续6个月出差外地,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合理安排的出差安排,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024年4月19日,某公司安排李某出差并发出出差安排通知书,出差期间享受与原工资同等薪资标准;每月定期安排回家,公司报销差旅费用;公司提供免费食宿。4月21日,某公司再次向李某发送出差安排通知书,拨打电话未接通。4月22日又向李某发送出差安排通知书,李某表示不能报到。4月22日某公司经过工会程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2024年4月23日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李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裁决某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被仲裁裁定驳回。李某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劳动者出差,某公司安排李某前往某地出差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某公司在出差通知中表明,安排李某出差时间5个月,出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原工资同等薪资标准,每月定期安排回家,公司报销差旅费,提供免费食宿。该安排未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且在薪酬、食宿、差旅费报销方面均提供了合理保障,属于合理用工安排。
李某未遵守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某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通知工会就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解除时间与解除依据向工会做了说明,工会批准同意解除李某的劳动合同。某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定程序。李某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签订,便要依约履行,随意拒绝公司的合理用工安排,可能导致公司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巨野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