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庭”搬到艾草田边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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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杨淑栋 通讯员 翟莉芳 报道
本报沂源讯 眼下正是艾草收割季,近日,沂源县某村艾草田边国徽高悬,法槌轻落,沂源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公开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10余名村民围坐在田埂旁,共同见证了这场“家门口的普法案例”。
时间回溯至2023年5月,某村委会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承包期3年、年承包费4万元,承包土地60亩。王某缴纳首年费用后,次年起未按期支付承包款。2024年12月,村委会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王某虽同意解约并承诺于2025年4月前腾退土地,但临近期限,王某却未如期履行义务。因协商无果,村委会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腾退土地并支付租赁费。
“现在是艾草生长旺季,要是强行腾退,今年只能收割一茬,且小苗也不能移栽,经济损失达20多万元。”王某委屈地解释。“你既不腾地又不缴费,土地长期被占用无法流转,集体的损失谁来承担?”村委会主任情绪激动地反驳。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就艾草的处理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从双方的争执中,承办法官李敦刚敏锐地捕捉到矛盾关键点——农时不可违。他分别从法律与现实角度疏导双方,分析利弊。“当前已错过春播期,即便收回土地,短期内也难以有效利用。若坚持解除合同,土地空置至秋收将造成资源浪费,反而扩大双方损失。”李敦刚先是耐心向村委会主任说,又转向王某劝道:“承包费支付是法定义务,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若能及时履约,既避免诉讼风险,也可继续经营艾草田。”
最终,经过现场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和解:原合同继续履行至年底,王某于1个月内缴清拖欠承包费。“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约定承包期限、费用标准、违约责任……”庭审结束后,李敦刚就地“开课”,结合本案焦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常见法律问题展开普法宣讲,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引导村民依法签订合同、理性维权。
近年来,沂源县人民法院深化“流动法庭”工作机制,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村委大院,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模式,既减轻群众诉累,又将法治理念融入乡村治理体系。2021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流动庭审”100余次,现场普法400余场,覆盖群众4000余人。沂源县推动司法服务从“坐堂问案”转向“主动下沉”,不仅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用“以案释法”的生动形式,让村民直观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威严,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本报沂源讯 眼下正是艾草收割季,近日,沂源县某村艾草田边国徽高悬,法槌轻落,沂源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公开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10余名村民围坐在田埂旁,共同见证了这场“家门口的普法案例”。
时间回溯至2023年5月,某村委会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承包期3年、年承包费4万元,承包土地60亩。王某缴纳首年费用后,次年起未按期支付承包款。2024年12月,村委会送达解除合同通知,王某虽同意解约并承诺于2025年4月前腾退土地,但临近期限,王某却未如期履行义务。因协商无果,村委会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腾退土地并支付租赁费。
“现在是艾草生长旺季,要是强行腾退,今年只能收割一茬,且小苗也不能移栽,经济损失达20多万元。”王某委屈地解释。“你既不腾地又不缴费,土地长期被占用无法流转,集体的损失谁来承担?”村委会主任情绪激动地反驳。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就艾草的处理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从双方的争执中,承办法官李敦刚敏锐地捕捉到矛盾关键点——农时不可违。他分别从法律与现实角度疏导双方,分析利弊。“当前已错过春播期,即便收回土地,短期内也难以有效利用。若坚持解除合同,土地空置至秋收将造成资源浪费,反而扩大双方损失。”李敦刚先是耐心向村委会主任说,又转向王某劝道:“承包费支付是法定义务,逾期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若能及时履约,既避免诉讼风险,也可继续经营艾草田。”
最终,经过现场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和解:原合同继续履行至年底,王某于1个月内缴清拖欠承包费。“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约定承包期限、费用标准、违约责任……”庭审结束后,李敦刚就地“开课”,结合本案焦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常见法律问题展开普法宣讲,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引导村民依法签订合同、理性维权。
近年来,沂源县人民法院深化“流动法庭”工作机制,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村委大院,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模式,既减轻群众诉累,又将法治理念融入乡村治理体系。2021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流动庭审”100余次,现场普法400余场,覆盖群众4000余人。沂源县推动司法服务从“坐堂问案”转向“主动下沉”,不仅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更用“以案释法”的生动形式,让村民直观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威严,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