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将施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新规
2022-09-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栗晟皓 通讯员 尚晶晶 报道
本报日照讯 9月23日,记者从日照市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领导主体,同时授权经开区、高新区、山海天等功能区管委,履行同级别政府对其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责。市政府负责调查较大火灾事故,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调查一般火灾事故。另外,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之上,还规定了6种情形可由市政府提级调查由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
本报日照讯 9月23日,记者从日照市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领导主体,同时授权经开区、高新区、山海天等功能区管委,履行同级别政府对其辖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责。市政府负责调查较大火灾事故,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调查一般火灾事故。另外,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之上,还规定了6种情形可由市政府提级调查由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